Saturday, February 26, 2011

本草備要--藥性總義

本草備要--藥性總義

凡藥酸屬木入肝、苦屬火入心、甘屬土入脾、辛屬金入肺、咸屬水入腎,此五味之義也。 
凡藥青屬木入肝、赤屬火入心、黃屬土入脾、白屬金入肺、黑屬水入腎,此五色之義也。 
凡藥酸者能澀能收、苦者能瀉能燥能堅、甘者能補能和能緩、辛者能散能潤能橫行、
鹹者能下能軟堅、淡者能利竅能滲泄,此五味之用也。

凡藥寒、熱、溫、涼,氣也;酸、苦、甘、辛、鹹,味也。
氣為陽,味為陰。氣濃者陽中之陽,薄者陽中之陰;味濃者陰中之陰,薄者陰中之陽。
氣薄則發洩(發散),濃則發熱(溫燥),味濃則泄(降瀉),薄則通(利竅滲濕)。
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鹹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輕清升浮為陽,重濁沉降為陰。陽氣出上竅,陰味出下竅。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此陰陽之義也。

凡藥輕虛者浮而升,重實者沉而降。味薄者升而生(象春),氣薄者降而收(象秋),氣濃者浮而長(象夏),
味濃者沉而藏(象冬),味平者化而成(象土)。氣濃味薄者浮而升,味濃氣薄者沉而降,氣味俱濃者能浮能沉,
氣味俱薄者可升可降。酸咸無升,辛甘無降,寒無浮,熱無沉,此升降浮沉之義也
(李時珍曰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
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凡藥根之在土中者,半身以上則上升,半身以下則下降
(以生苗者為根,以入土者為梢。上焦用根,下焦用梢,半身以上用頭,中焦用身,半身以下用梢。
雖一藥而根、梢各別,用之或差,服亦罔效)。藥之為枝者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幹者內行臟腑。
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裏。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
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

凡藥色青、味酸、氣臊、性屬木者,皆入足厥陰肝、足少陽膽經(肝與膽相表裏,膽為甲木,肝為乙木);
色赤、味苦、氣焦、性屬火者,皆入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經(心與小腸相表裏,小腸為丙火,心為丁火);
色黃、味甘、氣香、性屬土者,皆入足太陰脾、足陽明胃經(脾與胃相表裏,胃為戊土,脾為己土);
色白、味辛、氣腥、性屬金者,皆入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經(肺與大腸相表裏,大腸為庚金,肺為辛金);
色黑、味鹹、氣腐、性屬水者,皆入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經
(腎與膀胱相表裏,膀胱為壬水,腎為癸水,凡一臟配一腑,腑皆屬陽,故為甲、丙、戊、庚、壬;
臟皆屬陰,故為乙、丁、己、辛、癸也)。

十二經中,惟手厥陰心包、手少陽三焦經無所主,其經通于足厥陰、少陽。
厥陰主血,諸藥入肝經血分者,併入心包;少陽主氣,諸藥入膽經氣分者,併入三焦。
命門相火,散行於膽、三焦、心包絡,故入命門者,併入三焦。此諸藥入諸經之部分也。

藥有相須者,同類而不可離也(如黃柏、知母、破故紙、胡桃之類);
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
相反者,兩不可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此異同之義也。

肝苦急(血燥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木喜條達),急食辛以散之;
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散為補,以斂為瀉)。心苦緩(緩則散逸),急食酸以收之;
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以鹹補之(按水能克火,然心以下交於腎為補,取既濟之義也),以甘瀉之。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緩(舒和),急食甘以緩之;以甘補之,以苦瀉之。
肺苦氣上逆(火旺克金),急食苦以瀉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補之,以辛泄之。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堅固則無狂蕩之患),急食苦以堅之;
以苦補之,以鹹瀉之。此五臟補瀉之義也。

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風屬木,辛為金,金能勝木,故治以辛涼。過辛恐傷真氣,故佐以苦甘,苦勝辛,甘益氣也。
木性急,故以甘緩之。木喜條達,故以辛散之)。
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水勝火,故治以鹹寒。
甘勝鹹,佐之所以防其過,必甘苦者,防鹹之過,而又以瀉熱氣佐實也。熱淫故以酸收之,熱結故以苦發之),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濕為土氣,苦熱皆能燥濕,淡能利竅滲濕,用酸者,木能制土也)。
火淫於內,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相火畏火也,故治以咸冷。辛能滋潤,酸能收斂,苦能泄熱,或從其性而升發之也)。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屬金,苦屬火,火能勝金,故治以苦溫。甘能緩,辛能潤,苦能下,故以為佐也)。
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土能制水,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苦而辛,亦熱品也。傷寒內熱者,以鹹瀉之。內燥者,以辛潤之。
苦能瀉熱而堅腎,瀉中有補也)。此六淫主治各有所宜,故藥性宜明而施用貴審也。

人之五臟應五行,金、木、水、火、土,子母相生。經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

又曰子能令母實。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故入肝者,併入腎與心;
肝為心母,脾為心子,故入心者,併入肝與脾;
心為脾母,肺為脾子,故入脾者,併入心與肺;
脾為肺母,腎為肺子,故入肺者,併入脾與腎;
肺為腎母,肝為腎子,故入腎者,併入肺與肝。此五行相生,子母相應之義也。

酸傷筋(斂則筋縮),辛勝酸;苦傷氣(苦能瀉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
辛傷皮毛(疏散腠理),苦勝辛;鹹傷血(鹹能滲泄),甘勝鹹。此五行相克之義也。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筋得酸,則拘攣收引益甚也。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骨得苦,則陰益甚重而難舉也。
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肉得甘,則壅氣臚腫益甚也。
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氣得辛,則散而益虛也。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血得鹹,則凝澀而口渴也(鹹能滲泄津液)。此五病之所禁也。

多食鹹,則脈凝泣(澀同)而變色(脈即血也,心合脈,水克水)。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肺合皮毛,火克金)。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肝合筋,爪者筋之餘。為金克木,按肝喜散,故辛能補肝,惟多則為害)。
多食酸,則肉胝 而唇揭(脾合肉,其華在唇,水克土,胝音支,皮濃也)。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腎合骨,其華在發,土克水)。此五味之所傷也。

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睾丸而入腎之類);
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入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分,燥者入氣分;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之類);
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
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幹入身,枝入肢,皮行皮。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之類),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藥有以形名者,人參、狗脊之類是也;有以色名者,黃連、黑參之類是也;
有以氣名者, 、香薷之類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參之類是也;
有以質名者,石膏、石脂、歸身、歸尾之類是也;有以時名者,夏枯、款冬之類是也;
有以能名者,何首烏、骨碎補之類是也。

凡藥火制四, 、煨、炙、炒也;水制三,浸、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也。

酒制升提,姜制溫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收斂;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
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潤枯生血,蜜制甘緩益元;陳壁土制,借土氣以補中州;
面裹曲制,抑酷性勿傷上膈;黑豆、甘草湯漬,並解毒致令平和;
羊酥、豬脂塗燒,鹹滲骨容易脆斷;去穣者免脹,去心者除煩,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藥之為用,或地道不真,則美惡迥別;或市肆飾偽,則氣味全乖;或收采非時,則良異質;
或頭尾誤用,則呼應不靈;或制治不精,則功力大減。用者不察,顧歸咎於藥之罔功。
譬之兵不精練,思以蕩寇克敵,適以複眾輿屍也。治療之家,其可忽諸!

《千金》云凡藥須治擇熬泡畢,然後秤用。不得生秤,濕潤藥皆先增分兩,燥乃秤之。

黃帝內經素問臟氣法時論篇第二十二、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仲景金匱要略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及清汪昂本草備要藥性總義要旨

內經素問臟氣法時論篇第二十二
黃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 
歧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藏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帝曰︰願卒聞之。 
歧伯曰︰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主夏,手少陰太陽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主長夏,足太陰陽明主治,其日戊己,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主秋,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主冬,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秋不死,持於冬,起於春,禁當風。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寫之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禁溫食熱衣。心病者,愈在戊己,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壬癸不死,持於甲乙,起於丙丁。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心欲耎,急食鹹以耎之,用鹹補之,甘寫之。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禁溫食飽食濕地濡衣。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於甲乙,甲乙不死,持於丙丁,起於戊己。脾病者,日昳慧,日出甚,下晡靜。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寫之,甘補之。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禁寒飲食寒衣。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於丙丁,丙丁不死,持於戊己,起於庚辛。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寫之。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不死,持於秋,起於冬,禁犯焠藪熱食溫炙衣。腎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甚於戊己,戊己不死,持於庚辛,起於壬癸。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鹹寫之。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藏之脈,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肝病者,兩脇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虛則目慌慌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取其經,厥陰與少陽;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
心病者,胸中痛,脇支滿,恢下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虛則胸腹大,恢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其變病,刺郄中血者。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肺病者,喘欬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揣胻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血者。 
腎病者,腹大脛腫,喘欬身重,寢汗出憎風,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耎。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耎,四時五藏,病隨五味所宜也。
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鹹入腎,甘入脾,是謂五入。 
五氣所病︰心為噫,肺為欬,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為恐,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膽為怒,是謂五病。 
五精所並︰精氣並於心則喜,並於肺則悲,並於肝則憂,並於脾則畏,並於腎則恐,是謂五並,虛而相併者也。 
五藏所惡︰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是謂五惡 
五藏化液︰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謂五液。 
五味所禁︰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五病所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是謂五發。 
五邪所亂︰邪入於陽則狂,邪入於陰則痺,搏陽則為巔疾,搏陰則為瘖,陽入之陰則靜,陰出之陽則怒,是謂五亂。
五邪所見︰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名曰陰出之陽,病善怒不治,是謂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五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是謂五藏所藏。 
五藏所主︰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腎主骨,是謂五主。
五勞所傷︰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是謂五勞所傷。 
五脈應象︰肝脈弦,心脈鉤,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謂五藏之脈。 
仲景金匱要略-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問 曰 : 上 工 治 未 病 , 何也 ? 師 曰 : 夫 治 未 病 者 , 見肝 之 病 , 知 肝 傳 脾 , 當 先 實 脾 , 四 季 脾 王 不 受 邪 , 即 勿補 之 ; 中 工不 曉 相 傳 , 見 肝 之 病 , 不 解 實 脾 , 惟 治 肝 也。
夫 肝 之 病 , 補 用 酸 , 助 用焦 苦 , 益 用 甘 味 之 藥 調之。 酸 入 肝 , 焦苦 入 心 , 甘 入 脾 。 脾 能 傷 腎 , 腎 氣 微 弱, 則 水 不 行 ; 水 不 行 , 則 心 火 氣 盛 ; 心 火 氣 盛 , 則 傷肺,肺 被 傷 , 則 金 氣 不 行 ; 金 氣 不 行 , 則 肝 氣 盛 。 故 實 脾, 則 肝 自 愈 。 此 治 肝 補 脾 之 要 妙 也 。 肝 虛則 用 此 法 , 實則 不 在 用 之 。
    經 曰 : 「 虛 虛 實 實, 補 不 足 , 損 有 餘 」 , 是 其 義也 。 餘 臟 準 此 。……
                    ,各                      必發   
清‧汪昂本草備要 - 藥性總義
凡藥酸屬木入肝、苦屬火入心、甘屬土入脾、辛屬金入肺、鹹屬水入腎,此五味之義也。  
凡藥青屬木入肝、赤屬火入心、黃屬土入脾、白屬金入肺、黑屬水入腎,此五色之義也。  
凡藥酸者能澀能收、苦者能瀉能燥能堅、甘者能補能和能緩、辛者能散能潤能橫行、鹹者能下能軟堅、淡者能利竅能滲泄,此五味之用也。 
凡藥寒、熱、溫、涼,氣也;酸、苦、甘、辛、鹹,味也。氣為陽,味為陰。氣濃者陽中之陽,薄者陽中之陰;味濃者陰中之陰,薄者陰中之陽。氣薄則發泄(發散),濃則發熱(溫燥),味濃則泄(降瀉),薄則通(利竅滲濕)。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輕清升浮為陽,重濁沉降為陰。陽氣出上竅,陰味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此陰陽之義也。 
凡藥輕虛者浮而升,重實者沉而降。味薄者升而生(象春),氣薄者降而收(象秋),氣濃者浮而長(象夏),味濃者沉而藏(象冬),味平者化而成(象土)。氣濃味薄者浮而升,味濃氣薄者沉而降,氣味俱濃者能浮能沉,氣味俱薄者可升可降。酸鹹無升,辛甘無降,寒無浮,熱無沉,此升降浮沉之義也(李時珍曰︰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凡藥根之在土中者,半身以上則上升,半身以下則下降(以生苗者為根,以入土者為梢。上焦用根,下焦用梢,半身以上用頭,中焦用身,半身以下用梢。雖一藥而根、梢各別,用之或差,服亦罔效)。藥之為枝者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干者內行臟腑。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裡。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  
凡藥色青、味酸、氣臊、性屬木者,皆入足厥陰肝、足少陽膽經(肝與膽相表裡,膽為甲木,肝為乙木);
色赤、味苦、氣焦、性屬火者,皆入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經(心與小腸相表裡,小腸為丙火,心為丁火);
色黃、味甘、氣香、性屬土者,皆入足太陰脾、足陽明胃經(脾與胃相表裡,胃為戊土,脾為己土);
色白、味辛、氣腥、性屬金者,皆入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經(肺與大腸相表裡,大腸為庚金,肺為辛金);
色黑、味鹹、氣腐、性屬水者,皆入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經(腎與膀胱相表裡,膀胱為壬水,腎為癸水,凡一臟配一腑,腑皆屬陽,故為甲、丙、戊、庚、壬;臟皆屬陰,故為乙、丁、己、辛、癸也)。  
十二經中,惟手厥陰心包、手少陽三焦經無所主,其經通於足厥陰、少陽。厥陰主血,諸藥入肝經血分者,並入心包;少陽主氣,諸藥入膽經氣分者,並入三焦。命門相火,散行於膽、三焦、心包絡,故入命門者,並入三焦。此諸藥入諸經之部分也。  
藥有相須者,同類而不可離也(如黃柏、知母、破故紙、胡桃之類);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製也;相反者,兩不可合也;相殺者,製彼之毒也,此異同之義也。  
肝苦急(血燥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木喜條達),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散為補,以斂為瀉)。心苦緩(緩則散逸),急食酸以收之;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以鹹補之(按︰水能克火,然心以下交於腎為補,取既濟之義也),以甘瀉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緩(舒和),急食甘以緩之;以甘補之,以苦瀉之。肺苦氣上逆(火旺克金),急食苦以瀉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補之,以辛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堅固則無狂蕩之患),急食苦以堅之;以苦補之,以鹹瀉之。此五臟補瀉之義也。  
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風屬木,辛為金,金能勝木,故治以辛涼。過辛恐傷真氣,故佐以苦甘,苦勝辛,甘益氣也。木性急,故以甘緩之。木喜條達,故以辛散之)。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水勝火,故治以鹹寒。甘勝鹹,佐之所以防其過,必甘苦者,防鹹之過,而又以瀉熱氣佐實也。熱淫故以酸收之,熱結故以苦發之),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濕為土氣,苦熱皆能燥濕,淡能利竅滲濕,用酸者,木能製土也)。火淫於內,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相火畏火也,故治以鹹冷。辛能滋潤,酸能收斂,苦能泄熱,或從其性而升發之也)。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燥屬金,苦屬火,火能勝金,故治以苦溫。甘能緩,辛能潤,苦能下,故以為佐也)。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土能製水,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苦而辛,亦熱品也。傷寒內熱者,以鹹瀉之。內燥者,以辛潤之。苦能瀉熱而堅腎,瀉中有補也)。此六淫主治各有所宜,故藥性宜明而施用貴審也。 
人之五臟應五行,金、木、水、火、土,子母相生。經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  
又曰︰子能令母實。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故入肝者,並入腎與心;肝為心母,脾為心子,故入心者,並入肝與脾;心為脾母,肺為脾子,故入脾者,並入心與肺;脾為肺母,腎為肺子,故入肺者,並入脾與腎;肺為腎母,肝為腎子,故入腎者,並入肺與肝。此五行相生,子母相應之義也。  
酸傷筋(斂則筋縮),辛勝酸;苦傷氣(苦能瀉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辛傷皮毛(疏散腠理),苦勝辛;鹹傷血(鹹能滲泄),甘勝鹹。此五行相克之義也。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筋得酸,則拘攣收引益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骨得苦,則陰益甚重而難舉也。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肉得甘,則壅氣臚腫益甚也。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氣得辛,則散而益虛也。鹹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血得鹹,則凝澀而口渴也(鹹能滲泄津液)。此五病之所禁也。  
多食鹹,則脈凝泣(澀同)而變色(脈即血也,心合脈,水克水)。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肺合皮毛,火克金)。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肝合筋,爪者筋之余。為金克木,按肝喜散,故辛能補肝,惟多則為害)。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脾合肉,其華在唇,水克土,胝音支,皮濃也)。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腎合骨,其華在發,土克水)。此五味之所傷也。  
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睪丸而入腎之類);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入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分,燥者入氣分;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之類);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幹入身,枝入肢,皮行皮。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之類),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藥有以形名者,人參、狗脊之類是也;有以色名者,黃連、黑參之類是也;有以氣名者,、香薷之類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參之類是也;有以質名者,石膏、石脂、歸身、歸尾之類是也;有以時名者,夏枯、款冬之類是也;有以能名者,何首烏、骨碎補之類是也。 
凡藥火製四,煆、煨、炙、炒也;水製三,浸、泡、洗也;水火共製二,蒸、煮也。  
酒製升提,姜製溫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收斂;童便製,除劣性而降下;米泔製,去燥性而和中;乳製潤枯生血,蜜製甘緩益元;陳壁土製,借土氣以補中州;面裹曲製,抑酷性勿傷上膈;黑豆、甘草湯漬,並解毒致令平和;羊酥、豬脂涂燒,鹹滲骨容易脆斷;去穰者免脹,去心者除煩,此製治各有所宜也。
藥之為用,或地道不真,則美惡迥別;或市肆飾偽,則氣味全乖;或收采非時,則良異質;或頭尾誤用,則呼應不靈;或製治不精,則功力大減。用者不察,顧歸咎於藥之罔功。譬之兵不精練,思以蕩寇克敵,適以複眾輿尸也。治療之家,其可忽諸﹗《千金》云︰凡藥須治擇熬泡畢,然後秤用。不得生秤,濕潤藥皆先增分兩,燥乃秤之。